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昆度)城拆公字〔2025〕04号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昆度)城拆公字〔2025〕04号
经查,当事人王天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月在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彩云水榭小区,建设彩云水榭小区D-13-B2号房屋,并在该房屋主体左侧一、二、三层建设建(构)筑物,建筑面积110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8日向当事人王天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度)城罚决字〔2024〕088号,要求当事人王天悦在2025年1月20日前拆除在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彩云水榭小区D-13-B2号房屋主体左侧一、二、三层建设的建(构)筑物110平方米。至今,当事人王天悦仍未履行该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公告,督促当事人王天悦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在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彩云水榭小区D-13-B2号房屋主体左侧一、二、三层建设的建(构)筑物110平方米。
逾期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强制拆除。
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