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延续执行《2023年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正在开展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为做好我区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于2025年6月11日对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进行了意见征询。经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后,我区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拟延续执行《2023年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求意见事项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拟延续执行《2023年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 区片价延续执行范围及标准
1. 区片划分:本次区片划分维持上一轮(2023年制定)不变。
2. 区片价标准:本次地价标准、地类及调节系数等均维持上一轮(2023年制定)标准不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5年征求意见版)》。
三、 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30日)
四、 意见反馈方式
1. 电子邮箱:94136678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地价标准意见”)
2. 联系电话:0871-6489406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 其他说明
1. 社会公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及个人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延续执行《2023年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至区规划建设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2. 反馈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具体建议内容;
3. 公告通过滇池管委会门户网站、街道公示栏同步发布。
4. 公告期满后,区规划建设局将汇总整理意见建议报管委会审议,最终结果另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5年征求意见版)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5年征求意见版)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
西山区I | 度假区(海埂片区):广福路以南、盘龙江以西、船房河以东。 | 255500 | 102200 | 153300 | |
呈贡区I | 大渔街道:常乐社区(海晏至常乐公路以东、环湖东路以东区域)、大河社区、大渔社区(松白公路、渔阳路、渔浦路以西区域)、海晏社区(海晏村线以北、三白线以西区域)、石城社区(马澄路延长线以北至环湖南路以西区域)、新村社区、月角社区(昆洛公路以西、渔浦路以北区域) | 218900 | 87560 | 131340 | |
呈贡区II | 大渔街道:常乐社区(昆洛公路以东区域)、月角社区(昆洛公路以东区域) | 187100 | 74840 | 112260 | |
呈贡区V | 大渔街道:常乐社区(海晏至常乐公路以西含大坟山、环湖东路以西区域;三白线以北、昆磨高速以西区域)、大渔社区(松白公路、渔阳路、渔浦路以东区域)、海晏社区(海晏村线以南、三白线以东区域)、石城社区(马澄路延长线以南至环湖南路以东区域)、月角社区(昆洛公路以西、渔浦路以南区域) | 95500 | 38200 | 5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