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 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度假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规划建设局局务会同意,制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度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 需度假区管委会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制定或调整有关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 制定或调整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城乡建设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 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 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
(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 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 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度假区规划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