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买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服务项目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定)》(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2022〕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度假区城市管理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服务工作,现将该项工作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技术服务工作。
二、 购买主体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安监)。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0203(艺术活动、考试组织实施服务)。
五、 资金预算
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工作经费)14000元。
六、 购买内容
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全权负责实施度假区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工作。
七、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度假区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技术服务工作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涉及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事项,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九、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度假区烟花爆竹零售申请选拔考试技术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安监)正常工作的开展。
十、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老师,0871—6489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