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度假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度假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
机关各局(部)室,派驻机构,街道办事(管理)处,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22号)和《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昆发改能源〔2020〕360号)要求,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给度假区2020年完成不低于200个社会公用充电桩建设任务,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为加快推进度假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度假区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总体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电动汽车不同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公用、专用、自用不同领域的充电需求,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多措并举加快发展。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二、 建设计划任务及其分配
根据昆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求,确保2020年完成不低于200个社会公用充电桩建设目标任务,现将计划任务分配如下:
1. 2020年国投(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停车场年内建成不少于130个公用充电桩(4A级以上景区按照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配建,A级旅游景区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
责任单位:国投(集团)公司
2. 2020年度假区内社会停车场年内建成不少于60个公用充电桩;
责任单位:住建局
3. 2020年度假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年内建成不少于10个充电桩;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三、 公共(专用)充电(站)桩建设方式
1. 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主要职责是协调建设场地,即协调停车场所有(或管理方),使其积极配合充电(站)桩建设主体实施充电(站)桩建设工作,同时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协调解决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2. 充电(站)桩建设主体
凡是具备充电(站)桩建设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度假区的充电(站)桩建设。市发改委推荐的充电桩建设企业如下:
(1)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梁潘
联系电话:13888419607
(2)昆明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鸿勋
联系电话:13577178979
(3)云南特来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西满
联系电话:18187512347
(4)昆明市供电局
联系人:张云轩
联系电话:13888860710
四、 保障措施
(一)明确建设计划,狠抓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建设计划分配,做好本单位分工任务的推进和落实,紧盯目标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建设计划。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度假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光文,联系电话:68896337)报送上一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需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度假区目督办要根据此方案按时序进度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建设计划。
附件: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22号)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