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收悉。经审查,该听证报告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同意向社会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 关于《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的听证报告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1日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决策工作质量,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度假区管委会”)委托度假区法制办、度假区环保局(以下简称“组织方”)于2014年11月18日举行了《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听证事由
对《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至17:00
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园酒店培训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准备情况
11月4日,组织方在度假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昆明日报上公布《关于举行<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11月7日,组织方在度假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关于举行<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同时,将《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稿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此外,听证会邀请了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
四、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李 铁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法制办副主任
(二)听证委员
李 铁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法制办副主任
申 林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街道办事处书记
(三)决策发言人
杨福顺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环保局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袁晓虎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李金祥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监察审计局办公室 主任
(五)听证记录人
杨 伟 昆明云弈速记技术有限公司首席速录师
(六)听证代表
杨海燕 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智翔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金祥 大渔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杨文明 呈贡区人大代表
杨 亮 西山区政协委员
刘俐俐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韩亚平 市滇管局生态所副所长
马 兰 省科技厅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肖红明 海晏社区书记
罗 红 海晏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国刚 海晏社区居民
罗世雄 海晏社区居民
耿 贵 大河社区书记
孙 新 大河社区居民
龚 正 大河社区居民
刘余华 大渔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 毅 大渔社区居民
刘芳能 大渔社区居民
缪 富 大渔社区居民
(七)旁听人员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环保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
五、 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19位听证代表,19人到会(含委托代理1人)。会议期间,19位听证代表共发表19条意见,14条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如下:
1、 19位听证代表均认为该规划方案编制科学、合理、亮点突出,体现了湿地公园应有的特征,对该方案予以同意和支持;
2、 1位听证代表提出规划方案中提到的增加游人服务中心、自行车租赁、公园管理、零售小卖铺等项目建设是否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
3、 2位代表提出方案中要加强湿地排水系统的合理设置,避免洪期对周围村落的影响;
4、 2位代表提出在湿地内部要划定一定区域的植物保育区,并在外围设隔离措施,减少人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注重对湿地的后续管理;同时对湿地公园的深水区、生态保护区要有隔离标识和防护措施,避免造成危险事故;
5、 1位代表提出在湿地建设的施工中要加强环保措施,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6、 2位代表提出要合理设置湿地周边的公共设施,例如公厕、垃圾箱等,确保湿地的环境卫生良好。
针对代表们的建议,决策机构采纳情况如下:
1、 针对是否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建议,度假区在做规划时已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作为上位法遵循的范围。在规划方案里一级保护区内只有自行车道,而其他设施都在红线规定的一级保护区以外,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2、 对于代表提出雨季会出现洪水倒灌村落的问题,目前,我们已在村子外面设置了人工抽排水泵,下一步,我们将在方案里充分考虑,确保雨季前完成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
3、 对于加强对湿地的保护,下一步我们会根据相应不同植物的要求,甚至湿地的要求,会提出相应管护的规范或要求,代表们提出的各类意见,我们都会充分考虑,在湿地建设以后,对湿地管护、运营都能得到体现。
4、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防止二次污染、增强基础设施配套等内容,我们在规划方案里充分考虑了减少二次污染,对立面产生的污水进行设置污水管,完整收集以后进入环湖东路,进入环湖干渠,进入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配套相应设施,环卫设施或者减少环境污染的设施,在相应的规划细化过程里都会得到完整的体现。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各类意见,我们都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予以采纳。
对于本次《捞鱼河入湖口湿地提升规划方案》听证会的方案,建议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办理,本听证报告将作为决策部门实施决策的参考依据。
特此报告。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