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度假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度假区综合管理部印发了《度假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公众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云政办发〔2020〕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9号)、《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昆政办〔2021〕40号)精神,为切实抓好度假区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经度假区2021年7月23日,第16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度假区综合管理部印发了《度假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二、 主要内容
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内容,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优化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推进“一窗通办”,深入推进“跨省通办”,完善帮代办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掌上通办”,持续推进“一次办成”,持续推动“减材料”办事,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持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企业开办及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气用水,缴纳税费,获得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平等准入,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 监管 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惠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促进人才流动,强化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软实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路网建设31项营商环境政务服务。
三、 保障要求
《工作方案》要求发挥度假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14个专项工作组职能职责,各指标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领域、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各指标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市级牵头部门的《实施细则》,结合度假区发展实际,制定本指标领域的《实施细则》。2021年9月、12月14日前,各指标牵头部门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度假区营商环境办。
昆度综2021071关于印发《度假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3)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综合管理部 关于印发《度假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